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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抑价是世界各国股票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国内外很多学者研究的焦点。近年来,国外许多学者对创业投资机构在IPO抑价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进行了大量研究。目前,国外相关研究已经比较成熟。研究出的理论主要包括:“认证理论”、“逆向选择”和“逐名假说”。
认证理论认为,在IPO的过程中,创业投资机构可以认证IPO的发行,使得创业投资支持的IPO抑价水平更低。IPO的过程伴随着信息不对称,例如,发行公司拥有比外部投资者更多的信息。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崩溃,就需要第三方的认证来保证发行的成功。承销商、审计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都是能够对IPO进行认证的第三方。而创业投资机构可以更好的发挥这种认证作用,因为:第一,创业投资家对投资公司了解的更多,因为他们持有发行公司的股份、占有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地位,与其它金融中介相比与投资公司的管理层建立的关系更长、更密切。第二,声誉机制会控制创业投资机构可能出现的认证错误。由于大多数的创业投资机构是以有固定存续期限的有限合伙制存在的,因此,如果它们要在未来成功地筹集资金以继续存活,过去的业绩表现和声誉就是极端重要的。
根据逆向选择理论,获得创业投资支持的都是质量较差的公司;根据逐名假说,创业投资机构为了建立声誉从而更好地筹集资金,会过早的让投资公司上市。即逆向选择理论和逐名理论都认为创业投资支持的公司是风险比较大的公司,因此,创业投资支持的IPO会有更高的抑价水平。
此外,逐名假说也用来解释成熟与年轻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的IPO抑价差异。该假说认为,年轻的创业投资机构相对于成熟的创业投资机构会更早的将投资公司上市以便建立声誉从而成功地筹集新的资金,这使得年轻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的IPO抑价水平更高。
研究我国IPO抑价现象的文献有很多,且有很多文献都是分析和解释中国IPO抑价现象的,但从创业投资支持角度去解释IPO抑价的却很少,这主要源于相关数据难以搜集。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主板市场限制过严,上市条件过高,二板市场缺失,致使创业投资很少采用本土上市的方式退出。根据清科数据库的统计,截至2005年底,创业投资采用本土上市退出的仅有13例。近两三年,本土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增加较大,增加了相关研究的可行性。本文运用搜集到的中国证券发行市场2006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上市的261家样本数据(81家创业投资支持的IPO、180家非创业投资支持的IPO),实证检验了创业投资支持与IPO抑价之间的关系,丰富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这也正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本文运用相关性分析、单变量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研究了国外盛行的“认证理论”、“逆向选择”和“逐名假说”在中国的适用性。通过比较创业投资支持与非创业投资支持的IPO抑价水平,我们发现,创业投资支持的IPO抑价更高,这与认证理论不一致;两者上市前的ROA、ROS和上市时机的选择均无差异,与逆向选择和逐名假说也不一致;通过比较成熟与年轻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的IPO抑价差异,我们发现成熟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的IPO抑价更高,与逐名假说的预期正好相反。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以上三种理论在我国均不适用。最后,本文认为,在我国,创业投资支持并没有对企业的IPO抑价产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