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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亦称为银保合作,目前比较权威的定义是指银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保合作是融、税收和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诞生的。它出现的根于80年代后西方国家通胀的出现和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以汇率的大幅变动。这种变动引发了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浪潮,业和保险业的相互融合渗透产生了保险营销业务的一种新形行保险。银行保险实现的方式也即经营模式可以是银行通过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或者是银行通过收购现有的或与保险公司进行合并进入保险领域;或者是银行与保险公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建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或者是银行司签订协议,由银行利用其经营网点销售保险产品。与欧美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及现状相比,我国的银行保险出现的时间相对来说较晚,但发展速度还是比较快的。我国的银行保险从2000年开始成为继个险、团险之后又一重要的保险销售渠道。银保业务的发展受诸多因素的推动,但从宏观的发展环境分析,有其加快发展的现实必然性。目前,按照有关金融法规,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但是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内金融服务市场已经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随着国外金融业的不断进入,国内金融业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它们不仅在资金实力、产品开发技术、展业方式、业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大大强于国内金融业,还拥有“混业经营”的优势,可以为顾客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我国金融业也会进入“混业”时代。在此形势下,银保合作必将发展起来。那么,选择怎样的银保合作模式就直接决定着能否实现银行、保险公司和客户的“三赢”,本文在国内外学者对银保合作、综合经营(混业经营)研究的基础上,对银保合作的形式、发展历程及其原因进行回顾,对银保合作内在机理进行分析,并对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与国际上银保合作比较,最终归纳出我国银保合作发展趋势,并阐述了具体实现步骤。本文的实践意义在于从行业主体和监管者两个角度给出推动我国银保合作发展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宏观上,应根据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要求,完善金融法规、财政税收政策,营造有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放松分业经营,逐步放宽对银行保险业务的限制,发展多种银行保险模式;加快保险业自身的发展,获得合作银行及消费者的信赖。微观上,要转变银保合作的经营理念,探索新模式,实现银保产品、合作方式、销售模式的创新;借鉴国际成熟银行保险业的发展模式,创新组织架构,打造金融控股公司,推动银行保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