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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时间里,美国证券评级机构的霸权体系并没有引起过多关注,但2001年起先后爆发的安然和世通丑闻使证券评级机构开始成为众矢之的。2007年至2009年从美国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及最近的欧债危机,更是令证券评级行业遭到全球范围的批评和质疑。自此,三大证券评级机构自身的信用出现了危机。出于公众压力,为降低证券评级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开始出台新的规则,并进行金融监管改革,对证券评级机构加强监管。 在此背景下,以证券评级机构为被告而提起的民事责任诉讼也开始增多。美国法院也开始在普通法先例所确定的规则之上,逐渐收紧对证券评级机构在普通法各相关诉由上的责任认定标准,放松企业和个人作为原告的证明责任。这可以视作是对美国政府加强证券评级机构的监管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