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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历来有“东方之花”的美誉。自2010年起颁布实施的诸多法条都直接或间接涉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中的案外人——即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的其他权利关系人,法律赋予了案外人相应的诉讼权利,但案外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依何种程序进行救济,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便是本文的问题意识,即从前述法条的立法宗旨出发,找到合理的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案外人合法权利的救济途径。为研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案外人权益维护问题,本文比较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法中其他程序中案外人权益救济机制,并比较分析实践与理论设想中对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案外人权益救济的具体做法。随着新《司法解释》的推出,一系列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问题也凸显出来,这部号称史上最长的司法解释的颁布不仅为现阶段民事诉讼程序弥补了漏洞,也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指定了方向。笔者通过一系列的比较与分析,最终认为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的案外人合法权益之维护不能依靠现有的程序来完成,因此笔者建议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司法确认程序及其程序设置理论的救济程序——司法确认异议之诉,而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也为司法确认异议之诉的设立提出了具体的建议。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案外人权益保护问题的思路大致如下:文章一共分为4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针对司法确认的问题的提出、论文思路、法律沿革、问题研究意义以及现实问题展开,问题的提出会以案例形式介绍,着重论述问题的形成以及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二章为司法确认程序中的案外人及其权益救济程序的概念与性质的比较分析,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衍生问题——既判力,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的案外人概念以及时间界限问题加以阐述。第三章为对现有司法确认程序中案外人权益保护程序的比较研究与评价。试比较分析复议、再审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及以新构建特别程序撤销司法确认裁定的概念以及是否适用救济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案外人的权益。第四章构建司法确认程序中案外人保护机制。该部分从申请撤销司法确认主体、受理部门、审查、撤销后与其他程序衔接等六个方面阐述构建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中案外人权益保护机制的细节条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