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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动作是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美操运动员体能与技艺高度统一的表现,是比赛获胜的关键。跳与跃类难度动作以其在历届《FIG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数量最多,所占比例最大,供选择的高分值动作最多,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优势,成为难度动作编排中的核心内容。合理地选用跳与跃类难度动作既能使成套动作难度多样化,又能增加成套动作的难度价值及观赏性。本研究以“中外优秀竞技健美操运动员跳与跃类难度动作的比较研究”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录像观察法、数理统计法、对比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第12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我国与世界各项前6名运动员成套动作中所选跳与跃类难度动作进行比较,客观分析我国与世界优秀运动员之间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竞技健美操各项目的竞技水平提供参考。研究结果:(1)1997-2016年六个版本《FIG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中跳与跃类难度动作的数量、级别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跳与跃类难度动作仍然是竞技健美操难度动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正向着“更难”的方向发展。(2)我国运动员各项目成套动作中跳与跃类难度动作的平均数量多于国外运动员;分值主要集中在0.5~0.7分,其中以0.6分最多,其次是0.5分和0.7分。而国外运动员各项目成套动作中跳与跃类难度动作的分值选择以0.6分最多,其次是0.8分。此外,国外运动员各项目成套动作中,中难度(0.4-0.6分)和高难度(0.7-0.8分)跳与跃类难度动作的比例分别高于我国运动员,但在超高难度(0.9-1.0分)跳与跃类难度动作方面,我国运动员则明显高于国外运动员。(3)中外优秀竞技健美操运动员都倾向于将“科萨克跳类”、“屈体跳类”、“屈体分腿类”、“剪式变身跳类”、“团身跳类”、“跳转类”编入成套动作中,而“横劈腿跳类”、“自由倒地类”、“给纳类”、“燕式平衡成俯撑类”、“剪踢类”等都没有被选用;我国运动员各项目成套动作中“团身跳类”和“跳转类”的比例分别多于国外运动员,国外运动员“科萨克跳类”、“屈体跳类”、“纵劈腿跳类”、“交换腿类”的比例则高于我国运动员。(4)中外优秀竞技健美操运动员都倾向于将较高分值的跳与跃类难度动作安排在成套动作的前段或中段。(5)我国与世界各项前6名运动员成套动作中跳与跃类难度动作的失分点主要体现在转体不完全(包括起跳前偷转、落地时身体角度不正)、双脚落地时两脚分开、双脚或单脚落地不稳、成俯撑落地时手脚未同时落地、屈体跳空中两腿分离;在双脚落地稳定性和规范性方面,我国运动员优于国外运动员,但是转体规范性、成俯撑落地时手脚同时落地的一致性,以及屈体跳类动作的完成质量与国外运动员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成俯撑落地时手脚未同时落地、屈体跳空中两腿分离以及屈体跳空中躯干和身体的夹角大于60度。(6)国外运动员各项目成套动作中,难度组合有C—A和C—C两种形式,我国只有C—A形式,在组合形式丰富性方面,中外优秀竞技健美操运动员均表现出不足,且成套动作中跳与跃类难度组合绝大多数都分布在成套动作的前段第1-5个难度位置,而在成套动作的后段第10-11个难度位置和第11-12个难度位置均没有出现跳与跃类难度组合;我国运动员C—A组合形式“前后难度动作”的衔接流畅性,与国外运动员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