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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在政府的推动下,中国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比例大大提高,传统时代“男耕女织”的农村家庭生计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到集体化时期,妇女劳动力甚至成为基层农业生产中的“半边天”。这个历史变化,不但深深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结构,亦重塑了个人、家庭与国家、集体组织之间的关系,其遗产在今天的中国依然有着重要的影响。当然,这种变化的发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同区域的具体过程也不尽相同。为了更好地说明国家行政力量与地方农业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农村妇女的现实经历,文章选取1950年代的温州作为研究的个案并展开论述。其中,国家政策、区域实践以及女性的反应是三个基本的考察点。全篇主要围绕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动员政策以及基层的落实情况展开,总计九个部分,除去绪论和结论,正文共七章。第一章主要对温州地区的地理位置、政治经济状况以及1949年以前妇女的生活劳动和经济情况等进行梳理。第二章围绕中共劳动力政策的起源和特点展开。主要讨论在战争状态下中共妇女劳动力动员政策的动因和动员传统的形成。第三至七章,主要按照时间顺序对各个时期推行的重点政策进行考察,以此展现妇女劳动力农业化的制度进程以及官方为此所作的努力。第三章主要探讨合作化运动以前,基层妇联在发动妇女投入农业生产工作所遇到的瓶颈,并以文成县的除虫运动为个案展开讨论。其中劳动报酬过低、劳动技术不足以及家务的拖累是她们无法按照官方预期从事农业劳动的主要原因。第四章和第五章主要围绕组织和经济动员展开。第四章通过对合作社组织的发展以及合作组织内部工分体制的情况的梳理,来说明此时农村妇女对投入农业合作生产兴致不高的原因:合作社内部对女性劳动工分的忽视导致妇女们更愿意保持旧的家庭内部的劳动习惯。第五章梳理的是官方妇女劳动力政策的两个重要面相:一方面,官方推行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统购统销”政策抑制农村的手工业生产。按照政策,大量分散的农村妇女个体手工业生产者将被转化为农业产业工人。另一方面,在合作化高潮官方开始完善工分制度,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甚至“超酬”的办法提高女性工分。第六章要讨论的是“技术动员”的话题。在完成合作化以后,地方上原本就存在的妇女劳动技能不足的问题被凸显出来。这影响妇女的劳动效率,对农业产量的增长不利。只有将妇女转化成为合格的农业劳动者,才能使她们能够在合作社中保持正常而合理的收入。此时展开的新式农具推广工作亦强调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参与。第七章主要从“大跃进”时期官方兴办的各种“福利”组织对妇女劳动力进行动员的尝试展开讨论。这一时期农村的集体“福利”主要体现在托儿所、大食堂、产院等等组织的组建上。此种政策既是对生产“大跃进”以后出现的家庭问题的善后,也是官方试图以减少妇女家务劳动时间的方式来增加女性投入集体生产的人数和时间,进行的家务社会化的尝试。在计划经济时代,粗放型的劳动力投入政策,虽然打破了旧的男女分工的界限,但并不必然对农业产量的增加产生正面效果。首先,随着妇女劳动力的大量涌入,基层的合作社或公社不得不容纳更多的“非熟练工”。其次,入社后的女性不得不在农业生产领域与男性展开竞争,但在以体力为评判标准的分配体系中,妇女劳动力始终因体能、技术和时间投入不足等原因总体上处于不利地位。再次,虽然官方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强调“同工同酬”、技术培训和家务社会化等,但都未能真正解决问题。最后,虽然官方“大跃进”结束后放宽了政策限制,但自合作化运动开展以来逐渐形成和巩固的新的两性分工和女性劳动评价体系却被保留下来,直到至今天,此种评价体系仍然发挥着无形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