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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论述了农村公共产品的范围,指出农村公共产品具有多层次性、基础性以及农村私人产品对公共产品的强依赖性等特征,重点剖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的不合理引发了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矛盾突出,导致现行供给的不规范和整体不足。具体体现在: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合理,供给主体错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结构失调:供给总体不足;对用于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农村公共资源的使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这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与效率呈现出双低的势头。(1)效率方面:农村居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而农村居民需求较少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甚至部分公共产品的提供损害了农村居民的利益。(2)公平方面:城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农村各地区间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农村公共产品负担成本的不公平性;信息供给不足导致农村生产效率下降。基于此,本文在综述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的前提下,借鉴西方及国内公共产品供给理论,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设计中逻辑选择及技术准备。文章认为,政府和市场都是现实经济过程的组成部分,市场和政府都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任何一方的缺陷在逻辑上并不必然保证来自另一方的替代一定是合理的选择。政府与市场活动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市场化程度和人们当时对政府所应提供的公共产品范围的广泛认定与政府的实际能力。 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由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制度、公共产品的资金投入或成本分摊机制、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考虑到外部性、非对称信息、代理效率问题、分配效应问题、产品质量的观测性问题、政府能力等客观性因素,以及农村居民对公共产品偏好的非全面显示、我国农村居民的非理性、对公共产品需求的短视性等主观性因素,文章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改进:(1)明确各级政府的供给职责,形成主体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格局;(2)坚持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导向,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支出政策,向城乡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3)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