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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贿赂是贿赂行为的一种,是指行贿人和受贿人双方通过某种方式达成默契,受贿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工作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行贿人在事前、事中或事后给受贿人好处,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暗中进行交易的行为。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对一”贿赂犯罪出现很多新情况,犯罪分子逃避侦查和反侦查能力明显增强,给侦查部门的反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大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如何转变传统观念,全面掌握此类案件的特征,探索新形势下的“一对一”贿赂犯罪的侦查新思路,以精确有力地打击“一对一"贿赂犯罪,有效遏制“一对一”贿赂犯罪成为摆在侦查机关面前一道严峻的课题。基于此,笔者就新时期“一对一”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思路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一对一”贿赂犯罪区别与普通贿赂犯罪的四大特征,指出了当前“一对一”贿赂犯罪侦查面临五大主要问题,即一是缺乏证人证言,证据的单一、狭窄性给侦查带来很大难度;二是犯罪手段的智能化及深度隐蔽性给侦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三是侦技水平和理念的落后降低了侦查人员的办案能力;四是侦查技术的缺陷给案件的侦查带来阻碍;五是案源线索和信息的短缺严重制约了侦查工作的效率。针对这些难点,为了能顺利侦破“一对一”贿赂犯罪案件,笔者从新时期“一对一”贿赂犯罪的侦查思路以及证据的收集两大方面入手,分析了侦查线索来源及突破口的选择,强调了侦查机关在办案时的注重点;因为口供在“一对一”贿赂犯罪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笔者重点分析了口供的收集,这是侦破此类案件的中心工作。在案件的侦查取证中,同时笔者强调了对间接证据的收集,正确收集和运用间接证据,往往会使案件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转机。最后,笔者认为对当前“一对一”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应从四方面进行完善,即完善我国技术侦查制度,加强“一对一”贿赂情报信息库的建设,加强侦查人员侦查能力建设和侦查装备建设以及加强侦查机关内部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希望此文能对新时期“一对一”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