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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是以音乐艺术为媒介,旨在培养学生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评价美、创造美的能力的审美教育。一方面通过音乐之美来发展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另一方面则是通过音乐之美,为受教育者的精神活动领域展现一个可能的意义世界,情感得到释放与升华,并在这个意义世界里追寻生命之精神,体悟生命之意义。然而音乐之美的根本表现则是音乐艺术所具有的生命特质,它也是通过这一特质在具体的音乐教育实践中使受教育者能够在情感上得到滋养,心灵上获得涵化。回顾音乐教育的发展历史,音乐教育始终都与生命相联系,以其生命的内涵突进人的生命存在,对人生进行观照,成为人生命本真的需求。故而该选题所研究的目标主要是从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音乐教育的过程、当前素质教育下音乐教育的生命化取向等方面进行梳理。通过对音乐教育生命视界的基本阐述中,希望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以生命整体和谐发展为基础,寻求艺术化的人生道路,实现生命的“诗意栖居”。文章将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教育的生命本质。教育,是“人”的教育还是对“人”只作“知识”的传授。当我们在教育过程中逐渐遗忘学生与教师这一生命的存在,教育也在慢慢的失去应有的定位。生命的成长离不开教育,而教育的根本却是以生命为基点,在面向每一个生命的同时,满足生命发展的需求,提升生命的质量,感悟生命的意义。第二部分:音乐教育的生命内涵。音乐是具有人文精神的文化存在,音乐创作者在超越生命的基础上用音乐作品阐述着生命的精神。以音乐之美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是音乐审美教育的核心,它是以音乐的生命特质开拓人们的内宇宙,以音乐的主体(创作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心灵的共鸣,及音乐的审美境界来阐述生命的精神,对教育者产生巨大的审美教育意义。它是基于生命,表现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通过生命,在教师的有目的引导下,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对于美的自主的、能动的发现、感受、鉴赏、创造、评价;而达于生命,蓄善启真,成全生命,实现生命之真善美的健全和谐发展。音乐教育的过程不同于其它学科的教育过程,因为音乐的非语义性、情感性、审美性使得音乐教育不能有抽象概念的罗列,也不能有逻辑推导的演算。它具有教育的一般性要求,但也有其特殊的规律。音乐教育过程之中的教育行为至始至终都指向一个个具有主体性的生命存在,在相互之间的精神相遇中,提升生存质量,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对人生命的成全,它也在这个过程之中把音乐教育生命内涵贯穿其中,使受教育者在音乐美的陶冶下感悟生命的意蕴。音乐教育的过程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具有“生命化”特征的层面:①主体性---交往,首先是具有主体性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交往活动,其次是音乐接受主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与音乐作品所反映的客观世界的交往活动;②认知,表现为对基本的音乐知识能力的掌握,及通过音乐的审美认识功能对音乐所反映的特定社会的特定文化的认知;③情感----体验是音乐教育的核心,在活动之中学生作到自由创造,以情感的内化把教育的期望负载于学生对于音乐美的感知与体验之中,引起学生内心的情感反应及一定价值体系的生成,从而外化为学生的健康的审美人生价值观。第三部分:走向素质教育的音乐教育之生命取向。李泽厚先生在谈到生命的意蕴时曾说到“人会如何活下去,为什么活,活得怎么样”。在以提高全民素质的今天,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则是提升生命质量的教育,使“人”成为“人”的人格教育,明白“人会如何活下去,为什么活,活得怎么样”的问题。现代社会人们情感的荒漠,精神的空虚也造成很多人在心理上的不健康,新兴的音乐治疗恰恰也正是通过音乐艺术所具有的对于心灵压抑的释放,情感的解脱,来使人的生活更加健康,使生命能深层次地体会到幸福的感觉。音乐这一时间的艺术同生命一样也有着“消逝之中有永恒”生命意蕴,生命如何才能“诗意的栖居”,则需要通过音乐艺术来培养人们健康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感,从当前的工具理性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让生命回归到情感本体,在追寻生命之精神的同时润泽生命,美育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