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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经济层面中的实际运用,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作为其中佼佼者的智能投顾的兴起与发展受到了广泛关注,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行业创新的新兴热点。相较于其他金融科技应用领域,智能投顾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普惠金融的特点,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与青睐,将来势必在全球财富管理领域掀起一场变革浪潮。但是,任何新兴科技在发展当中同样也蕴含着各类风险,如果对其不加以规制任由其野蛮生长,难免会造成消费者的权益的损害,从而影响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智能投顾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主题,以运营者规制和消费者保护为表里,通过分析消费者与运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发掘出智能投顾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潜在风险,并寻找我国如今在智能投顾消费者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消费者的知情权、产品合适权、信息安全权三个权利层面深入探究,分析消费者遇到的困境,并从这三个层面着手对智能投顾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建议,以防止出现消费者权益侵害事件,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的安全与稳定。本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构成,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智能投顾基础理论:首先,本文从智能投顾的基础理论入手,先讨论国内外对智能投顾的定义。接着阐述智能投顾的基本原理和整个投资消费的流程,建立对智能投顾的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介绍国内外智能投顾市场的发展概况,并梳理智能投顾运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后文消费者的权益为何遭受损害做好铺垫。第二部分是我国智能投顾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与保护现状: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分别从智能投顾对传统信义义务的挑战和人工智能的特殊风险两个方面阐述;二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分别从立法层面的保护现状和监管层面的保护现状两个层面进行叙述。第三部分是我国智能投顾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成因:从上述法律关系的梳理和现状的分析当中,发掘出我国智能投顾消费者三类易受到侵害的权利,分别为知情权、产品合适权、信息安全权,并对其中的具体问题及原因加以深入分析。其中产品信息不明和牌照资质不清是知情权行使的阻碍;用户画像缺乏标准和智能投顾算法的利益冲突容易造成产品合适权的侵害;消费者的信息安全面临着来自运营者的内部风险和外部网络威胁。第四部分是针对我国智能投顾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出的具体完善建议:对于知情权的保护,我国应当健全运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智能投顾行业准入门槛;对于产品合适权的保护,应当以完善用户画像获取机制和建立利益冲突的防范机制为重点;对于信息安全权的保护,平台内部监管的强化和网络安全风险的防范是关键。只有三个方面齐头并进,方可全面保障智能投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