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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作为对传统的非正规信贷方式和正规金融机构通常的信贷方式进行创新的结果,其创新性表现在金融制度、金融产品和组织制度等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信贷资金供求矛盾突出,政府扶贫贴息贷款运行效率不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状况,迫切需要进行农村金融创新,以适应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理论界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方向基本达成了共识: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建立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小额信贷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引入我国的,而且其科学的运作机制使得它能够符合我国农村金融创新的方向,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方向的转变。 小额信贷作为金融创新的成果,其发展过程遵循金融创新的阶段性规律,即小额信贷在我国经历了非政府组织引入、农业银行与政府扶贫部门模仿和农村信用社推广三个阶段。利率问题、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的地位问题、人员素质问题是制约小额信贷在我国顺利发展和农村金融创新的关键因素。要以小额信贷的发展为契机推进我国农村金融创新,必须从放松金融管制、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