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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当前零售业的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零售企业开始了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在前所未有的竞争和冲击面前要立于不败之地,我国超市连锁业该何去何从?本文将分五个部分来对此问题加以分析和说明。第一部分通过对中资超市连锁业现状的深入分析,指出制约其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在于“产商不融”和“商融不融”;第二部分通过构造和分析“产商不融”的博弈模型,论证“产商不融”造成了民族产业利益的福利损失,提出立法限制超市企业强势、推进零售商信用监督体系建设等约束机制和提供融资便利等激励措施双管齐下的政策建议;第三部分承接第二部分,分析“商融不融”的现状和原因,就“商融结合”的途径提出自己的新思路;第四、五部分分别就普尔斯马特和沃尔玛案例进行正反对比分析,得出我国超市连锁企业应当走“产商融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结论。本文在搜集大量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依据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零售业态等相关理论,结合西方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的先进经验,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理论或观点,结合国内超市连锁业数年来的具体实践,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对中国超市连锁企业约束和激励机制模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探讨。笔者认为,目前,在信誉制度不健全和融资困难的的情况下,中资超市连锁企业应当取长补短,不断地吸取国外连锁零售企业的成功经验,并根据自身的本土在位优势,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赢利水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另外,在国家和政策的扶持下,必须尽快解决制约自身迅速成长的两大问题——“产商不融”和“商融不融”。“产商不融”,即连锁超市长期挤占供应商的资金,过度损害供应商利益;“商融不融”,即由于缺乏融资信誉和融资渠道而导致商家的资金链脆弱和无保障的“走钢丝”行为。解决这两大问题,逐步实现“产商融结合”,方能推动和引导中国超市连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