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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最终落实和托底的基础部分,其功能包括以社区为依托的保障功能、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积极发展社区社会救助,顺应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型,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适应我国强调社区价值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观念。
目前正在中国城市社区形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功能上是政府职能的下延,组织上依托政府支持下的新事业单位,服务形式上以行政化服务为主,这种社会救助体制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行政化社会救助体制,社区(街道)居于这个体系的末端。这一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是:社会救助体系运行成本较高,资源组织动员能力较差,社会救助项目的协同度较低。这些问题虽然与现有制度和政策的具体缺陷不无关系,但从根本上说只有通过社区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才能解决。社区化的社会保障区别于现行体制的体制特征,是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总目标和操作目标之下,给予社区根据自身的需要构建补充保障项目和选择操作方式的权力,推动社区自行调集配置各种资源,形成由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合作机制,提供社会保障补充项目的供给。社区化的社会救助体系的特点有三:第一,其运作基础是非营利性组织;第二,其救助目标是既包括物质救济也包括精神援助的全面的救助;第三,它依托社区的自我治理机制而具有较高的运作效率。
徐汇区凌云街道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具备社区化救助雏形,但又尚未完全摆脱行政化救助体系缺陷。从正式制度即救助与就业联动制度的运行来看,面临着收入测算和对保障对象的资格认定难问题、被救助人员的“隐性就业”问题和长期福利依赖问题,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行政化救助体系所必然遇到的问题。从非正式制度即社区社会支持网络来看,发挥了一定的功能,但其发育仍然是初步的。
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建议:首先,完善社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心下移、一口上下”的原则,健全社区社会救助的运作机制。二是加强甄别机制和社区公益服务组织建设,完善低保与就业服务的联动机制;三是拓展社区社会救助资金的渠道。第二,推进社区救助平台建设。一是完善社区救助的基础设施;二是畅通社区救助的信息通道;三是推进救助工作的网络化管理。第三,完善社区救助项目体系,构建包括特困对象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援助、教育援助、老年救助目等在内的社区救助项目体系。第四,推进社区救助队伍建设。一是建设专业化救助队伍;二是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四是发挥“两新”组织的社会救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