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建设与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它既是一门学科,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又是一项社会活动。作为一门学科,城市规划首先是一项科学的成果;作为一项政府职能,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具有公共政策性;而作为一项社会活动,城市总体规划则必须具有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城市规划包括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的实施。规划编制是具体城市在发展预测与规划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法定内容所制订,并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而形成的规划实施依据系统,其目的在于引导与控制具体城市向符合人为要求的方向发展,是学科内容的具体应用。规划实施是通过一定的行政过程,使分散化项目开发向实现或偏离所编制规划的过程、结果与反馈,其目的在于通过规划实施满足并促进城市发展,是学科内容与所编制规划的直接实践与检验。长期以来,城市规划易于编制而难以实施,一直是国内外规划界公认的难题。近年来,城市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城市规划面临着各类利益的博弈,城市规划从编制到实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有效将城市规划实施到位,确保城市发展的有序性和城市目标的完整实现,防止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失灵,城市规划实施机制的建立健全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以巴彦淖尔市为例,深入分析和探讨了其城市规划在实施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外城市规划相关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分层、分类别编制审批和实施城市规划的思路,并试图从编制审批、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救济等方面构建一整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以期为巴彦淖尔市城市规划有序健康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更重要的是试图通过研究,为类似城市的规划实施提供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保障措施,促进其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保证规划目标的有效实现。同时也试图为我国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合理的、可供参考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