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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具有重要的地位,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金融投资的信心是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因素。金融产品及服务本身具有无形性、专业性、高风险性等特点,金融消费者在知识水平、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等方面与金融机构存在巨大差距,这导致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行为难以预知和把握,对金融商品所带来的风险缺乏全面而准确的认识,这往往会影响其投资判断,以至于做出非理性的投资决策,这不仅会使金融消费者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会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对金融消费者加以保护无论从经济学、社会学、经济法学角度,还是从金融监管理论发展角度都存在极大的必要性。可以说,保障处于"弱势"地位金融消费者不仅直接关涉消费者的微观利益、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关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乃至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007年底,爆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带来难以抚平的创伤。时隔今日,仍让人心有余悸。纵观本次金融海啸,在撼动世界金融业生存和发展地位的同时,还给数以万计的金融消费者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各国监管当局普遍意识到,忽视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引发本次危机的重要原因,如何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期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反思和改革的重点。从全世界来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是发达金融体系的共同目标,是增强本国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以美国2010年7月21日颁布的《2010年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为典型,其中大量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容,这在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具有划时代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面临不断扩大的金融消费者群体以及金融混业经营与金融衍生工具的巨大风险,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当务之急。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各国在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模式。通过完善相关金融立法、设立统一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完善多元化纠纷救济途径、树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措施构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促进我国金融系统的繁荣发展,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在充分介绍金融消费者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分析,阐述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通过介绍危机发生后主要发达国家金融消费者保护主要措施,总结完善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先进经验,从完善相关金融立法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体系。 本文具体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 第一章,简要介绍有关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性问题,从理论角度分析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本章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关于金融消费者概念的争议进行介绍,在综合考虑各方观点的基础之上,提出对于金融消费者的内涵及外延界定。在明确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消费保护理论基础分析,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 第二章,介绍次贷危机后主要发达国家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措施,总结出国外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本章在分析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的基础上,关注美国、英国、日本、欧盟等先进国家或地区的应对措施,总结有关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改革措施。 第三章,通过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分析,提出现阶段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章分别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框架、现有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以及金融消费者教育等角度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明确了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改革方向。 第四章,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若干建议。本章针对现阶段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借鉴其他国家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先进经验,分别从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构筑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框架、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机构建设、建立多元化纠纷救济途径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构筑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