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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一方面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网络游戏产业的兴起,网络游戏为现代社会的娱乐生活方式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在一些特殊的领域还存在法律盲区,对网络时代的新生物的相关立法活动没有及时跟进,毋庸置疑的是这会导致公民所拥有的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犯。由于网络虚拟财产本身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由此引发以互联网为发展基础的网络虚拟经济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纠纷日益频发。法律上明确规定说要保护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却对网络虚拟财产有关的内容提之甚少,这是之前我国客观存在的现象,仅对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予以肯定,对其范围则难以明确把握。但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正式公布的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不过仍存在一定缺陷,因为虽然在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中已经有所提及,然而笔墨不多,只是概括性的内容而并未细化。2017年3月我国《民法总则》最终正式通过,对此作了回应,从前后几次审议稿立法态度的转变无不传达出这样的信息:鉴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频发的现实性和我国民法编纂工作的迫切性,即使是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研究并不完善的情况,我国的相关立法者仍然在民法总则层面对其作了基本的回应,这为后续的具体法律规则的设计留下空间。该篇文章从三个方面入手研究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法保护,通过此种方式期待更进一步地拓展和巩固物权法对广义物保护的理论基础,为其在物权保护的具体制度设计上提供可供参考的路径。调查研究我国现阶段内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观点是第一模块的重点内容,之后笔者再阐释自身看法。该部分首先对其含义、特征作了简要介绍,再对其法律属性的各种学说进行阐释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最后提出自己的见解。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该篇文章中接下来所出现的网络虚拟财产都是狭义的,具体来说包括的便是诸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任务角色、货币等。诸如依赖性、合法性、虚拟性等是网络虚拟财产所具有的显著特征,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也是众说纷纭,出现了诸如物权说、债券说等多种多样的说法,但笔者认为在诸多的学说中运用物权法理论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最具有研究意义。第二部分主要围绕网络虚拟财产物权保护的合理性展开论证,其中以对其法律保护的现实紧迫性、纠纷的复杂性以及对其法律保护的迫切性等论据,阐释了物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分析了国外保护经验的可供吸纳引用的部分、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其保护的有益经验,再对从我国《物权法》的包容性角度论证了其物权法保护的可能性,最后结合我国有关的民事立法现状,针对当下我国在网络虚拟财产物权保护方面所亟待处理的问题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说明。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物权法规则在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保护中的具体运用。该部分首先围绕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请求权的保护规则的运用进行阐释,再从对其的所有权归属、善意取得、权利变更以及物权保护规则等角度对其物权保护的具体路径作了全面具体分析。通过以上对网络虚拟财产物权保护的分析研究,期望可以为民法分则物权编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法律制度的设计提供有效的参考,为达到构建完善一套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体系的目的贡献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