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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特别的损失类型,属于纯粹经济损失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第三人受物理的财产或人身损害进而引发受害人遭受与其自身的有形损害不相关的纯经济上的不利益。作为近年来的一个热点学术问题,过失引起的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在侵权法上从最开始仅仅被当做一种拒绝赔付的损失类型,到现如今随着该类损失案件的频频出现,各国愈来愈倾向于为其合理赔偿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基于合同法救济的有限性,如果一概不予赔偿,必然会导致个案的不合理判决,违背了法律救济的公平正义原则。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因其无形性、连锁性以及受侵利益的模糊性等特征使之成为几种类型中较难实现救济的类型之一,因此对其可赔偿性的探讨尤显重要。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以及类型化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法理分析以及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在侵权法上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可赔偿性的立法、理论学说的借鉴,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这种损失类型的可赔偿性进行探究,并对其合理赔偿范围的界定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由以下四章构成: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通过案例引入,在侵权法中提出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和可赔偿性问题的思考。第二部分,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概述。首先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反射型”进行解读,并对其概念和特征进行阐述;其次通过对现有案例的归纳整理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进行类型化分析。第三部分,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可赔偿性分析。首先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正当性进行法理分析。通过对新财产理论、利益理论,损害救济的合理性,侵权法的补偿功能,法律思想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以及法经济学的观点辨析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可赔偿性进行法理分析;其次分别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国家对于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可赔偿性的立法、理论进行分析借鉴,得出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具有可赔偿性的结论。第四部分,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控制。在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具有可赔偿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讨合理损害赔偿范围的问题,即可赔偿损失的合理控制,对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可赔偿控制的构成要件及考量因素进行探究,以期为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司法救济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