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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从农业化时代走到了工业化时代,19世纪以来,工业化就开始迅猛发展,我们在享受物质文明进步带来惠利的同时,也受到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事件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们人类重点关心的问题,因为环境侵权涉及的受害主体面广,小到个体,大到多数群众,甚至影响到地球上生存的人类,所以也凸显出环境侵权和传统的侵权行为有很大的差异。环境污染和资源过渡利用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问题,使得国外很多国家在早期就重视研究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虽然我们国家近些年对此领域也有很大的关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在法律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这要求我们国家要尽早完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立法,健全民事救济的相关制度,通过多元化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途径来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损失,建立灵活的侵害排除方式解决环境侵害难以排除的问题。因此,本文中,笔者主要从环境侵权民事救济途径和救济方式等方面来健全完善我国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并且以绿色生态环境基础好的贵州作为研究视角,以期提出能够推进我们国家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建议。本文首先对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理论进行分析,其次探讨贵州省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在国家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贵州省已有的相关立法下,环境侵权民事救济还存在哪些不足,然后通过对贵州省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近况调研和贵州省法院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件的有关数据分析得出贵州省的环境侵权民事救济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通过总结一些发达国家在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立法上和司法上的先进经验,在结合我国的环境情形、环境政策形式和民事救济状况基础上,探讨出能够完善贵州省及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相应建议。第一部分绪论,通过现今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和贵州省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引出本文研究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正文,共三个章节,研究内容:第一章是研究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概念和立法现状;第二章是分析贵州省在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立法上取得的成绩和贵州省环境侵权民事救济还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第三章便是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部分先进经验和理论提出能够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建议。第三部分结语,对文章作一个总结,分析这篇文章的创新之处,以期大家都能加入到环境保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