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基层行政治理的主体实际由两部分的权力体制结构组成。一是拥有正式国家行政权力的乡村基层政权即乡镇政府;二是基层民众依法选举产生的行使民主权利和实施直接自我管理的村民自治组织即村委会。在实际乡村治理过程中,这两个治理主体互相渗透,相互影响,形成一种互动、合作和博弈的治理局面。乡镇政府是我国进行社会管理的基层政权,是与村民自治组织接触最为直接和密切的政权。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与完善,是关系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但是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行中,由于多种因素,尤其是乡镇政府行政体制的弊端,造成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阻碍了乡村治理的效率。从我国当前现实来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能促进村民自治的完善与发展,同时也需要村民自治的不断发展来起到促动作用。所以,在当今转变发展方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下,研究和探索通过村民自治来促进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村民自治这一个民主制度为出发点,以乡镇政府体制改革为重点,探讨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互动关系。首先运用理论规范分析对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文献综述,接着充分介绍了基于村民自治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包括村民自治、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基于村民自治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概念,以及治理理论、社群理论和民主行政理论,并运用相关理论对村民自治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取向进行了分析与构建,然后梳理了村民自治发展的历史,进行了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关系的历史分析,而后选取湛江市麻章镇作为案例,对村民自治视角下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实证研究,从村民自治的发展中发现乡镇政府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对于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对策与建议,认为应对乡镇政府角色正确定位的基础上,从清晰界定乡镇权力、重启经济发展职能、完善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乡镇干部素质和坚持依法行政等具体行政措施入手,推进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为促进当前农村基层政权的规范运作,巩固和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农村治理的良好运转,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