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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顾名思义就是以另一种给付方式来代替原定的给付方式,来清偿原债务关系。以物抵债制度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越来越多样,债务清偿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大量的以物抵债案例,衍生出以物抵债制度。近年来,以物抵债案件呈现增多态势,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其进行规定,理论界对以物抵债的性质争议颇多,导致实践中对以物抵债案件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以物抵债面临十分尴尬的局面。
为了解决以物抵债在司法实务中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应对以物抵债制度进行研究并完善其执行措施,使其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以物抵债概述,主要从以物抵债的概念、界定、性质等部分进行阐述,同时分析以物抵债中“物”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以物抵债的具体表现形态,着力分析以物抵债与代物清偿、债的更新、新债清偿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更好地认识以物抵债在实践中的表现。第三部分论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分析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之定性。第四部分是对目前我国以物抵债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法律规制的建议。
为了解决以物抵债在司法实务中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应对以物抵债制度进行研究并完善其执行措施,使其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以物抵债概述,主要从以物抵债的概念、界定、性质等部分进行阐述,同时分析以物抵债中“物”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以物抵债的具体表现形态,着力分析以物抵债与代物清偿、债的更新、新债清偿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更好地认识以物抵债在实践中的表现。第三部分论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分析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以物抵债之定性。第四部分是对目前我国以物抵债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法律规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