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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教育是西方很多国家父母教育选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都经历了从不合法到合法的发展历程。国家在确定在家教育的合法性时,需要在国家教育权与父母教育权,父母的教育自由与儿童的最大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在家教育在我国虽然是比较新颖的法律问题,其合法性尚未得到法律的确认,但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已经出现的各种教育问题,在家教育的合法化和法制化已经成为值得我们加以深入研究的问题之一了。本文以父母教育权和教育机会平等作为理论基础,在参考分析美国、台湾地区在家教育法制的历史沿革和实施现状的前提下,以其为借鉴,试图为在家教育在我国的合法化做出努力,并在努力平衡国家教育权与父母教育权,父母的教育自由与儿童的最大利益的基础上,力图建构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的在家教育法律制度,以解决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本文共分五个部分,首先从学者们对“孟母堂”事件的讨论出发,分析了在家教育的出现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的,我们不能一味的回避,因为随着人民的教育权意识逐渐苏醒,要求教育自由化,多元化的呼声不断,在家教育的兴起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所以,我国有必要给予在家教育一个合法的地位。之后本文在第二部分分析了在家教育的概念,辨析了在家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区别,并进一步介绍了在家教育的法理和理论基础。父母的教育权理论和教育机会平等理论是在家教育的两个基本理论,为了保护父母的教育权,为了维护国民教育机会的平等,我们不但要给予在家教育一个合法的地位,而且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来对它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本文讨论了美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在家教育法制,在研究了美国在家教育历史背景的基础上,总结出了美国各州在家教育法制的基本类型和具体的实施模式。此外,也对台湾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能够在其中为我国的在家教育法制构建寻找到可以借鉴之处。文章最后的第四第五部分则在分析了我国在家教育法制化的基础的前提之下,详细介绍了笔者对于我国在家教育法制构建的具体设想,对在家教育在我国的法制化构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总之,本文的基本观点就是,应当承认在家教育的合法地位,并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