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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掌握并垄断大量社会有用信息和信息对现代社会的重要作用产生了一定矛盾;同时,政府拥有控制行政的能力并保持封闭的行政体系和行政过程与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之间不相协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同社会公众的关系正在从单纯的管理和控制走向协调和服务。但是政府也有自利性,行政人员也有趋利弊害的动机,需要一定的制度加以监督制约,才能促进政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制度完善自身,调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路径选择,它重在协调政府主体和行政相对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切特征,同时又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在此经济基础上构建我国自己的政务公开体系,一方面需要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务公开理论和实践经验,更需要分析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和行政的过程。对于政务公开的研究在国内已经有一些成熟的观点,域外也有立法先河,但从政务公开对政府全局工作过程和运作整体情况角度讨论较少,对政务公开的立法也仅限于行政程序上,缺乏对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的讨论,因此,本文力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特殊国情下建设政务公开的问题做进一步探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言。文章从辨析政务公开的概念出发,通过历史与现实的比较,分析我国政务公开产生的必然性、发展的历史沿革与现实存在的问题。政府的运作过程有其自身特征,通过对政府运作过程的分解,分析政务公开对政府运作产生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影响,认为开放性、民主型、透明型、服务型政府是政务公开环境下的理想政府形态,探讨政务公开对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模式所带来的深刻影响。最后,提出应对这些影响的对策建议。提出政府在学习、沟通、效果评价;行政伦理、信息技术以及监督制约等各方面,提升政府自身能力的路径选择。最终达到提升政府自身行政能力,将为社会公众服务作为政府最基本责任,使政府不断在政务公开影响和促进下,建立具高度回应性和公众互动的新型政府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