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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新的个人代理营销模式进入中国.在中国寿险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寿险营销代理也出现了各种各样与发展极不相适应的问题.1、短期行为.2、人员流动频繁.3、无序竞争.4、素质低下.寿险营销代理渠道的综合成本日益高企的现实状况,使得寿险企业为此支付的的较高成本与实际运作产生的较低效率形成强烈反差,资源的配置没有发挥出最优状态.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加以解决,就会直接造成社会公众对寿险观念、寿险公司、寿险产品的排斥,造成寿险企业发展减缓,甚至出现停滞,必将对中国寿险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保险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特别是中国保险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占有的不对称状况尤其没有很好地解决,导致寿险营销渠道与保险公司的经营存在着尖锐矛盾,这意味着中国寿险营销代理制度的安排上出现了缺位.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如何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继续保持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寿险营销代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已势在必行.该文依据信息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市场营销理论,根据寿险营销代理的现状,在对现有制度的内容、实施效率加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代理制度,提出了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的思路.一是将个人代理人纳入公司内部员工序列,通过轮轨制进行直接管理,具体方法是打破人员身分界限的鸿沟,建立代理劳动关系的转轨机制;二是寿险公司要设立控股专业代理公司,解决个人代理人的人员管理、福利待遇、后勤保障、个人发展等问题;三是对于佣金制度、代理人培训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匹配与完善,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四是建立保险、银行的利益共享机制,突破短期利益制约发展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