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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在一国占据日益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世界各国掀起了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的浪潮。然而,就目前已有的文献来看,虽然对教育市场化问题不乏论述,但是大多分析局限于从实践操作层面提出将市场化作为解决各国政府财政困境的应急之策,而对高等教育市场化的理论依据缺乏深刻的了解;本文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别以竞争和俱乐部产品理论为高等教育的“生产”和“提供”两个层面的市场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放在“如何市场化”上,即考虑市场和政府在高等教育中的界限。对此采用规制经济学的视角展开分析,讨论了高等教育市场失灵的三个方面:外部性、教育机会均等和信息不对称。通过研究发现,政府对高等教育资助的范围主要局限于:确保公平的教育机会和为高等教育中基础知识专业及原创知识的创造活动提供资金。本文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比较深入:突破了传统的分析框架,通过引进信任品概念,从而就目前较新颖的“自我规制”与“政府规制”进行了制度比较分析,提出教育协会和其他教育中介组织应该在高等教育信息(质量)规制框架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此相对应,政府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发挥的是一种间接规制的职能:为教育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规制活动提供有序的竞争环境。 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对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改革的实证研究,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政府在高等教育中承担的角色相对应,本文提出三个建议:(1)进一步放松对高等教育市场的规制,降低进入门槛、将竞争机制引入高等教育领域;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2)以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和教育凭证制度为主体构建我国高等教育筹资体系。其中对高等教育中教育凭证制度的优势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拖欠助学贷款的情况,提出建立大学生信用制度和改变贷款发放方式的政策建议;(3)加速我国教育中介组织的发育、政府逐渐从高等教育信息(质量)规制中退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确保中介组织的独立性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