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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兴则农业兴,加强种子管理对于保障农业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种子管理体制不能有效地监管种子,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种业健康发展。当前,国内种子产业正在面临发展机遇,而现有十分混乱的种子管理体系远远跟不上种子产业发展节拍,甚至会阻碍现代种业成长壮大。本文以我国种子管理体系的建立、发展为研究背景,针对种子管理体系存在的实际问题,借鉴国外种子管理模式,结合我国种子管理的现状和特点,对现代种子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以及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国种子管理体系自解放初期建立以来,现已形成了从中央、省、地区(市)到县的四级管理体系。我国种子管理具有法定性、专业性、特殊性、地域性、公益性等特点。《种子法》的实施对种子管理工作和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现行种子管理体系存在着种子管理组织落后、经费投入不足、管理人员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机构繁杂、品种鉴定、检测难、种子企业竞争力弱、农民维权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现代种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发展。针对种子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坚持以政府办的种子管理体系为主要力量,对现行的种子管理体系进行创新,随着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现有的种子管理体系受到严重冲击,无法承担种子监管任务。政府办种子管理体系是种子管理主要力量,要从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科学核定编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制定种子管理标准规范、完善种子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和创新,才能完善、建立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种子管理体系。针对种子管理体系中履行技术职能弱化的问题,充分发挥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积极支持引导其开展种子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全面提高种子管理技术水平。针对种子管理体系中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薄弱的状况,提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种子管理和维权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种子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发达国家种子管理经验日渐成熟,主要存在事前管理、全程管理、事后管理等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以美国种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为基础,从政府管理、行业规范两个方面系统分析了发达国家种子管理体系的特点,提出结合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种子管理经验,对种子管理体系进行创新。充分发挥种子协会组织在建立现代种子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扶持以种子协会组织为主体的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种子协会在种子管理方面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等作用,弥补政府依法管理种子中的缺漏,进一步完善现代种子管理体系。经过对种子管理的困境以及国内外种子管理体系的分析研究,政府办的种子管理体系是种子管理的支柱,用改革与创新的思路解决存在问题,对现行的种子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引导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种子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种子管理和服务,为政府办的种子管理体系助一臂之力。随着种子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办的种子管理体系会存在“管理失控”,行业协会恰好能够发挥“第三只手”的作用,借鉴国外种子管理成功做法,培育以种子协会为主行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社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