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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平是商业合作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但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绝对交易公平,交易双方议价能力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其地位、话语权及在合作中的利益分配。对于我国数量众多,竞争激烈的制造业企业来说,更是如此。2014年我国珠三角、浙江等地大批出口型中小制造企业倒闭正是一个例证。然而长期以来,关于议价能力的研究都主要集中于议价能力如何影响利益分配以及绩效高低。大多数学者忽视了议价能力对关系治理的影响。本文试图从资源依赖理论出发,建立一个探索性的研究框架,分析议价能力不对称性对治理行为的影响、不确定性对治理行为的影响以及治理行为对合作绩效的影响。本文认为企业和交易对象之间议价能力的不对称性(通俗地讲就是交易双方的议价能力差异)和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都会对企业采取的治理行为产生影响。经文献梳理和归纳,把企业的治理机制分为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同时借鉴先前研究,把契约治理细化为交易性条款和关系性条款两个维度,把关系治理细分为外在行为和内在规则两个维度。在探究了治理行为对合作绩效的影响的同时,也试图理清不同的治理行为之间的关系。通过前期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和对学者研究的借鉴,本文从议价能力不对称性、不确定性、关系治理、契约治理以及合作绩效几个方面,建立了探索性的理论模型并设计了实证调研。通过滚动法问卷调查,共获得97份有效问卷。并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议价能力不对称性越高,企业的交易性条款和外在行为治理水平越高;(2)不确定性越高,各种治理行为水平越高;(3)各种治理方式对合作绩效都有着正向影响。兼顾规范性明确性和灵活性的治理方式的交互项对合作绩效有正向影响,而单一的只是考虑规范明确性或者只考虑柔性的治理方式的交互项对合作绩效有负向作用。本文将议价能力不对称性纳入企业治理研究的框架,在理论上丰富了企业治理研究的内容。实证研究的结论在实践上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研究方法上,结合了定性和定量研究,为结论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但由于研究者研究能力的有限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本文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在以后的研究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