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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引导侦查是我国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它对于更好的行使公诉权、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项仍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如何科学合理的对其设置,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面临的重要课题,尤其是在两个证据规定已经出台以及新的刑事诉讼法即将通过的背景下,该课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凸显。本论文包括六章,对公诉引导侦查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章对公诉引导侦查制度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本章通过对几种主要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提出公诉引导侦查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为了更好地行使公诉权,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进而适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固定指控犯罪所需证据的一种工作机制。第二章是对当今世界上存在的两种主要检警关系模式即检警合一模式和检警分立模式进行了比较考察,指出两种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各有利弊,但随着诉讼的融合,两种模式也不断的趋同,而加强检警之间的紧密合作便是其中的典型体现。第三章是对我国在由侦查中心向审判中心模式转换中的检警关系进行了检讨,指出我国的检警关系模式已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表现在检察对侦查监督不力、无法满足新的法庭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不符合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需要等。第四章是公诉引导侦查制度产生的必然性及制度基础。从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建设、适应庭审模式改革、程序制度的革新与发展、贯彻现代司法理念等方面论述了公诉引导侦查制度产生的必然性;从合宪性、公诉创新机制、法制背景等方面论述了该制度的制度基础。第五章是如何构建公诉引导侦查制度。提出应该在法律监督、依法引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责、严格程序、公正效率等原则的指导下,对公诉引导侦查的介入时间、适用范围、证据标准、取证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合理设置。第六章是完善公诉引导侦查制度对司法实务的预期意义。主要包括提高案件公诉质量、提高诉讼效率、保障人权、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