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产业高速发展,给人们的消费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急速扩张,2018年交易规模超过30亿,位居全球第一。随着电子商务产业的迅猛发展,也产生了更多的专利侵权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尝试将著作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扩大适用到专利领域,引发了理论与实务界的关注与争论。本文以“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领域适用存在的问题、不适用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以及域外经验和建议为思路。结合目前学界的主要观点,用文献分析法、实证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领域适用存在的问题的剖析找到“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领域适用的壁垒,进而考量“通知删除”能否在专利领域适用。文章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具体的内容和结构如下:第一章首先介绍“通知删除”规则的立法现状以及在专利领域适用存在的问题。“通知删除”规则最早起源于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保护的是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多年的实践证明“通知删除”规则在网络环境下是实现利益平衡的最佳选择。近年来我国尝试将“通知删除”规则扩大适用到专利领域,对应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第二章主要是从理论上分析“通知删除”规则不适合专利领域适用的原因。首先将著作权与专利权进行对比,结合“通知删除”规则的原理和专利权网络侵权的特点进行分析。然后从电商平台的法律地位的角度,研究电商平台是否能够作为法定解决纠纷主体。接着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分别分析“通知删除”规则对于投诉方、电商平台、被投诉方的影响。最后从间接侵权原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第三章主要是围绕着电商平台专利侵权的案例进行研究。首先介绍了司法实践中审理电商平台专利侵权案件的审判思路和要点。然后根据通知的不同情形对通知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找出专利侵权案件中有效通知难以认定的原因。接着根据判决结果对电商平台承担责任的情况进行归纳比较,分析电商平台承担责任的合理性。最后将现阶段错误删除大量存在的情形单独分析,找出错误删除普遍的原因。第四章结合域外经验,反思我国“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领域适用的合理性,并对我国电子商务产业专利权保护提出建议。美国、日本、德国对“通知删除”规则适用都是抱着谨慎的态度,都没有将“通知删除”规则适用在专利领域。国外对于“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领域适用的否定态度也是本文所持的观点,即不应在专利领域适用“通知删除”规则。据此,本章在否定“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领域适用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电子商务产业专利权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