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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设施条件和技术水平都取得了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增长,加之不良舆论环境的误导,使一些地方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日益突出,医患矛盾不断深化。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医疗纠纷数量激增,冲突加剧,社会影响变大,给当今社会增添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之一。我国不少省市针对医疗纠纷不断增加以及医闹事件频繁发生的严峻现实,纷纷尝试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来化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化解民间纠纷上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将人民调解制度运用于医疗纠纷的解决中,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之一。但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起步较晚,积累经验较少,还有许多问题亟待分析。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问题进行阐述,主要通过文献查阅方法来获取最新研究资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首先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理论框架内,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含义、性质和特征等基本法律问题逐一详解。其次,遵循一般到特殊的分析思路,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调解主体、调解依据、调解原则、调解程序四个方面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然后,本文分析了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的中立性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缺乏配套衔接制度以及专门法律制度不完善四个方面。再次,通过介绍美国、德国、日本利用调解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的先进的经验,进行实证分析,并立足于本国国情,力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最后,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域外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几点建议。包括:第一,保持调解机构的中立性;第二,加强专业调解人才队伍的建设;第三,完善配套衔接制度;第四,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