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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在世界经济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出口额也节节攀升;但是近年来全球经济不景气,尤其是2008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引发了一场全球金融海啸,把各国经济带入了严冬期,欧美国家经济发展疲软,全球商品贸易额和资本流动量较之前相比都大幅缩水;而与此同时,为了应对这场经济危机,许多发达国家在实施国内经济刺激计划的同时也变相地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来保护本国国内生产者,贸易保护主义悄然而生。我国是遭受贸易保护主义最多的受害国之一,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一直保持顺差,出口增长势头强劲,于是发达国家针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采取了各种贸易制裁政策,这些政策既不合理也不合规,以此来保护本国国内农业生产者。目前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由国家财政提供专项保险准备金。它对于推动本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防范可能的出口风险,保障收汇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被世贸规则所认可,因此为世界各国所广泛应用。本文在分析近几年日本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并由此给我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基础上,指出了世贸组织下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并不能很好地弥补贸易摩擦给我国各个方面带来的不良影响。基于对以上内容的分析和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一些经验案例,说明发展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性,阐述了它对于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挽回风险造成的损失,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等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最后在此基础上,对目前我国在发展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问题做了更深层次的阐述,提出我国可以借鉴法国和英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并从政府、保险机构、出口企业三方面探讨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