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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省部科技共建是一种科技治理新形式,是新时期府际治理在科技管理领域的新探索和实践。在进一步充实完善国家层面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基础能力,更好地促进中央与地方创新资源的有机结合,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部科技共建”形式包括省部共建实验室、省部共建创新产业基地、省部共建创新工程和重大发展计划中的科技共建等4类。其特点包括参与主体多元化、项目布局具区域特色、共建形式多样化等。
“省部科技共建”是国家科技计划与区域发展计划的衔接,受区域科技基础和研究实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以及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
由于国家科技资源的稀缺性与分散性和部分科技产品的准公共属性与跨地域性,选择“省部科技共建”这一新型科技治理模式,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机耦合,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政府利益的一致性的同时,又重视其差异性。
按照“省部科技共建”的运行逻辑顺序,中央与地方政府首先要进行科技共建磋商,省部科技共建是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目标与区域特点对共建项目进行选择。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创新与区域创新分工协调,产生知识与技术的外溢和共建主体间的互信等溢出效应。
在“省部科技共建”中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必须进行互动沟通,不仅包括“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纵向沟通,而且包括平级政府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在共建协调过程中中央政府主导统筹,而地方政府协同配合。地方政府间又存在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省部科技共建”的目标是实现国家计划与共建计划的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省部科技共建”,提出正确确立共建项目的“区域-国家”战略发展定位。设立竞争、淘汰机制,不断完善科技评估体系,加强共建项目的过程管理评估。构建多主体的共建网络,展开以企业为中心的科技共建,多方协商沟通、信任的共建机制。健全科技投入管理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成为科技投入主体。鼓励共建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政策支撑,发展完善科技中介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等激励共建成果转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