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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出台了38项具体准则及准则实施指南,共同构成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为行文方便,文中将这一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简称为“新准则”)。这一新的准则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如何适应“新准则”的要求,培养出符合“新准则”要求的高素质的会计人才?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但是,学术界对这方面的问题还缺少研究。因此,本文研究了在实施“新准则”的背景和要求之下,会计专业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问题。本文除《前言》外,正文共分为五大部分:《前言》论述了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核心概念界定、研究的目的、意义、相关研究状况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等相关问题。正文的第一部分论述了“新准则”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新准则”的理论特色。“新准则”的产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首先,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其次,中国从2001年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系更加紧密。中国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最后,大型国有企业海外上市,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重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新准则”体现了四项理论特色:一是明确了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二是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严格和科学的质量要求;三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更具原则指导,对会计要素的计量方法的选择更具灵活性;四是基本解决了我国会计准则在制定中“导向”选择问题。正文的第二部分论述了“新准则”的实施对高职院校会计教师专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一方面,由于“新准则”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烈要求会计人员的诚信问题。在此前提下,会计诚信教育应作为会计职业教育的核心之一。会计教师的职业道德,尤其是诚信问题在教师专业发展上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为了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同时也兼顾了中国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习惯,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实施和运用必须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也对高职院校会计职业教师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文的第三部分论述了高职院校会计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不适应“新准则”要求的问题。一是部分教师学历层次偏低,但又缺乏专业发展目标及能动性。二是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不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部分教师职业思想动摇,敬业精神不强;部分教师缺乏育人意识;部分教师学术诚信缺失。三是教学水平不高,表现在教学手段单一,实践教学能力差等方面。四是部分教师的职业判断力不强。上述现状表明,加强高职院校会计教师专业发展迫在眉睫。正文的第四部分论述了高职院校会计教师专业发展所存问题的原因。在高职院校会计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上,之所以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不完善;二是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不完整;三是部分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意识淡薄,不能积极主动地提高自己专业素养。正文的第五部分论述了促进高职院校会计教师专业发展的对策。首先,要制定和完善促进会计教师专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一是要建立会计教师实践能力评价准入制度;二是允许高职院校自主聘任实训教师;三是要完善教师职后培训制度。其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校内会计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学校应制定制定校内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同时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并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加大与企业合作的力度,为教师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打造平台。最后,会计教师应主动提高专业素养。一是明确职业发展目标,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二是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三是不断学习先进会计专业理论,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理论素养;四是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促进专业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