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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主要内容是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适用法律以作出裁判。对案件事实作出准确、合理的认定,既是刑事判决获得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认同并服从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刑事司法实现社会控制功能的重要保障。由于法律对利益及行为的调整都是在程序中实现的,公正、合理的程序性规定能够促进并保障实体的合理性。因此,为保证公正认定刑事案件实体问题并实现诉讼的程序价值,确保事实认定程序的合理性尤为重要。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程序,是为查清并确认刑事案件实体问题,保证控、辩、审三方在认定案件事实程序中举证、质证和认证过程的规范化、合法化,使裁判事实最大程度符合客观事实而规定的一系列手段或程序。分析和研究我国目前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程序的合理性对指导刑事审判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对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也有重要价值。除引言和结语部分,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探讨了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合理性的基本问题。本章首先阐明何为“程序合理性”,明确程序合理性的认识、评价应当符合“正当性”、“应当性”、“可取性”的要求;其次在确定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含义的前提下,着重解读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合理性包含的内容;最后分析论述了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合理性价值包括正义价值、工具价值和效益价值三项内容。第二章检讨了我国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程序是否合理。本章结合我国当前法律规定,分别对事实认定程序中举证、质证、认证程序从立法规范角度作概要陈述或评价,并指出这些主要的事实认定程序规范的合理性所在及其缺陷和不足。第三章阐述了我国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合理性的实现途径。本章从与事实认定程序密切相关的举证顺序、证据收集制度、证据开示制度、证人出庭制度和当庭认证方式五个角度,分析论证了刑事诉讼制度、诉讼规则与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合理性具有内在的联系,指明刑事诉讼制度与诉讼规则有效运行能够促使案件事实认定程序合理性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