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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后,或有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型金融衍生产品应运而出。由于或有可转换债券能有效防止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恶化并提升金融机构自身抗风险能力,其概念提出后引发了各国政府监管部门、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我国最早发行中国版或有可转换债券—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的金融机构是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其于2013年7月发行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15亿人民币,由此拉开了我国金融机构发行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的帷幕。自此之后,我国各金融机构相继提出发行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的计划,其中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国有五大银行—工农中建交行,光大和兴业等股份制银行以及众多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9年4月底,我国几乎全部银行都发行了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这一金融工具。然而,我国发行主体绝大部分为城商行或农商行等非上市银行,这些中小银行存在无法及时披露信息和监管不严等问题。因此,市场参与者在不完全信息经济的背景下,无法深入透彻地分析其条款与价值,或有可转换债券的定价与设计问题更具挑战性。在此背景下,本文拟对不完全信息情形下或有可转换债券的理论定价模型进行探索,希望可以给发展时间较短的或有可转换债券与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与创新提供借鉴之处。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有关或有可转换债券的研究情况。随后,在介绍完或有可转换债券的相关性质与在我国的发行情况后,本文考虑两类不完全信息:信息滞后和信息不对称,将或有可转换债券引入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我们首先研究了不完全信息下或有可转换债券的定价与债券信用价差,接着结合我国现实经济问题,探讨了信息滞后情形下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的定价以及相关的委托代理问题。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本文假定公司现金流过程服从一个跳一扩散过程,研究或有可转换债券定价与债券信用价差问题。随后,我们对或有可转换债券进行数值模拟,数值结果表明:在金融市场包含跳风险的结构化模型下,与标准的资本结构相比,或有可转换债券的引入可以显著降低信息不完全情形下的公司破产成本;此外,其亦能提高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公司总价值,从而有效地减少两种情形下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再者,或有可转换债券的引入可以提升公司的股权价值、降低债券的信用价差,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第二,本文假定信息滞后下公司资本结构由普通债券、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以及股权这三部分组成,管理者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或有薪酬奖金两部分,研究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定价和公司委托代理问题。本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信息滞后下发行减记型或有可转换债券结合或有薪酬激励可以显著有效地控制管理者冒险动机,同时公司与监管机构亦可分别通过调节或有薪酬结构和调节减记触发门阀调节管理者冒险动机,减少委托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