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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初查制度是我国刑事案件立案之前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它是指:公安、检察机关运用侦查权为准确判断案件线索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而做的调查活动。刑事诉讼初查制度一方面对打击犯罪有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因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完善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说刑事诉讼初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初查制度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刑事诉讼初查制度是否合法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进而对整个司法实践都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因此对刑事诉讼初查制度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将更有利于我们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查办,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文,笔者将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我国刑事诉讼初查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在理论上界定刑事诉讼初查制度,通过给出刑事诉讼初查制度的定义,并对其产生和发展进行介绍,着重探讨了初查和侦查的关系,同时对理论界关于刑事诉讼初查制度合法性的争议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刑事诉讼初查制度的法律功能分析,通过对刑事诉讼初查制度在正确立案、科学诉讼、人权保障、效率方面的分析,进一步说明了刑事诉讼初查制度在司法实践当中的重要性。第三部分刑事诉讼初查证据的证据能力分析,主要介绍了有关刑事诉讼初查证据证据能力的相关学说以及笔者的观点,同时介绍了刑事诉讼初查证据成为定案依据所面临的障碍,最后对刑事诉讼初查证据具体证据能力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我国刑事诉讼初查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我国的刑事诉讼初查制度存在着线索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初查手段不足、初查程序中对公民权利保障的缺失、现行初查制度阻碍监督制约权的发挥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五部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初查制度的具体构想,通过对外国刑事诉讼初查制度的考察与借鉴,以期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明确初查的法律地位,同时提出了对我国初查制度具体运行机制的设想,及对我国初查制度相关配套机制建立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