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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普通高校进行了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收费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贫困学生学费问题,我国于1999年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2000年9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作了多次调整,但政策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从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到2004年的重大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几经修改,但是始终走不出“贷不到”和“追不回”的恶性循环。本论文试图通过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理论基础、实施现状、主要问题作全面地研究,对政策的价值目标与利益关系进行深度的剖析,从而揭示政策的根本矛盾,并参考世界其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提出改进建议,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加科学、完善,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公平的作用。
本论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缘起、核心概念和基本思路,对该问题的已有研究作了总结和梳理;第二章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内涵和理论基础做了简要介绍,通过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历史回顾,介绍了该政策的实施现状和主要问题,并分析了该政策的外部困境与内部矛盾,政策存在着利益分配不合理、公平目标与市场手段的矛盾等内部矛盾和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和学生就业状况影响还贷率的外部困境;第三章对政策的价值目标与利益关系进行深度的剖析,指出实现教育公平是该政策的基础目标,政府是该政策主要的责任主体,因此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第四章指出了政府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的主要责任与如何实现,政府应该制定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之科学合理;合理核算教育成本,适度收费;积极探索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区分国家助学贷款与一般性商业贷款。政府责任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的体现为:作出补偿,加大助学贷款的补贴力度;规范市场,对银行进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会;建立大学生个人征信体系;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