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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最初是为了抵制“倾销”这种不公平贸易形式而产生的,但是随着关贸总协定成立以来关税和传统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逐步削减和受限,作为GATT/WTO认可的保护国内产业的三大举措之一,它逐渐背离了制定时的初衷,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地区)最普遍采用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 中国是反倾销行为最大的受害国,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已经连续十五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被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占到全世界总量的22.67%,而在对华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地区)中,美国由于占中国出口比重较大,其反倾销行为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反倾销预警模型,为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争取时间以减少损失。 一个完整的反倾销预警模型应该包括反倾销申请预警和反倾销裁决预警两个部分,与反倾销裁决预警相比,反倾销申请预警在模型构建上较少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效果上又可以为企业争取更多宝贵的时间,因此意义更为重要。遗憾的是,国内关于反倾销申请预警的研究多停留在理论阶段,仅有的几个实证模型也只关注了反倾销法中提到的变量,没能将国外研究中广泛讨论的报复因素变量、宏观因素变量、制度因素变量等考虑在内。 本文从改善上述不足出发,首先通过将Bown,Chad P.(2010)全球反倾销数据库中1991-2009年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行业数据与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中同期的中美进出口数据相对照,验证了WTO《反倾销协议》与美国反倾销法中判定损害是否存在的变量之一——倾销进口品的数量增长与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之间的内在联系,结果发现大部分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比较频繁的行业都属于中国对美国大量出口、贸易顺差较多且增长较快的领域,但是也存在与规律不相符合的地方,这表明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可能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然后分别从行业竞争力、博弈关系和宏观经济三个角度探讨了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其他影响因素,将两者结合形成了美国对华反倾销申请预警模型的四大指标体系,并利用面板数据构建出美国对华反倾销申请的行业预警模型。 模型结果表明:第一,WTO《反倾销协议》和美国反倾销法中提供的参考变量虽然与是否发起反倾销调查密切相关,但最终都没能进入预警模型,这说明它们并不是影响反倾销调查是否发起的决定性因素;第二,最终进入预警模型的三个变量分别代表中国对美国的行业竞争力、美国的宏观经济情况和中国对美国的反倾销报复能力;第三,表示中国对美国行业竞争力的变量为中国对美国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其符号为正,表明中国在同类行业中对美国的比较优势越大,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概率越高;表示美国宏观经济情况的变量为美国GDP的增长率,其符号为负,表明美国整体经济不景气时更倾向于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表示中国对美国反倾销报复能力的变量为中国占美国出口比重除以美国占中国出口比重再与表示1997年中国制定反倾销法的虚拟变量的乘积,其符号为正,表明中国反倾销报复能力的增强非但不能发挥遏制美国对华反倾销的作用,反而还会导致美国恼羞成怒,在下一年度变本加厉地对中国的同类行业使用反倾销手段。 最后,根据模型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四条建议:健全反倾销预警数据库、理性对待市场经济地位、积极应诉并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规范出口及实行市场多元化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