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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讨科举制的废除对农村精英的影响。本文首先阐述了在科举制废除之前的乡村社会精英的划分标准,认为乡村精英是既拥有一定的科举功名,又有一定的财富,并且还是宗族中有影响的人,他们就是乡村社会的士绅阶层。士绅们在乡村社会的领导地位是凭借其所拥有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资源从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 本来士绅的影响基本上是在后台发生作用,但是在清朝晚期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士绅阶层通过举办团练而极大地扩展了他们的权力,并逐渐从后台走向前台。 1905年科举制被废除,科举制的废除中断了士绅阶层的产生机制,然而在一定的时间界限内,士绅们凭借其所掌握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从而在新的权力机构中仍然居于领导地位。本文从科举制废除之后的国家权力系统、农会、学堂系统及民间组织中士绅阶层的领导作用来论述这个问题,在科举制废除后的国家权力系统中士绅阶层通过地方自治机构来发挥作用;在农会中其领导人员也以士绅为主;在学堂系统中士绅的领导地位不仅体现在对学堂这一机构实体的领导上,而且体现在对学堂思想的领导上,在民间组织如宗教组织中,士绅也能发挥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