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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学是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自产生至今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被害人学在争论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现为研究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研究内容的逐步深入。在我国,被害人学是一门更加年轻的学科,也是一门很不成熟的学科,其发展与世界范围内被害人学发展的状况相比仍显落后。这一现状为有志于此的研究者提供了许多研究课题,因为既有理论上的空白点有待填充,也有薄弱点以待加强。鉴于被害人学研究的现状,本文选择了犯罪被害人二次被害这一问题,原因在于:从实践层面来看,被害人二次被害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即通常所说的“不能让被害人既流血又流泪”;从理论层面来看,现有的研究仅限于对二次被害进行现象描述和简单的原因分析,而缺乏全面地思考和深入地探讨,未能及时回应实践提出的挑战。为促进被害人学研究的发展,本文从法学、心理学等视角出发对被害人二次被害的现象、影响、原因、对策等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既是为这一问题提供理论阐释,也是为弥补其研究的不足,更希望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思路与建议。全文分为三部分,共六章: 第一部分旨在提出问题,其中包括两章: 第一章为基本概念介绍。由于被害人学学科发展的不成熟,学科中的基本概念在目前仍然缺乏统一的界定。因此,文中首先阐述了被害人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被害人化的概念,并指出二次被害是被害人化发展的第二阶段,而刑事诉讼制度是被害人化研究中所独有的因素,被害人因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导致心理创伤加剧即其二次被害问题则更具有特殊性,这也是选择被害人二次被害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章为被害人二次被害概述。该部分主要界定了被害人二次被害的概念,提出从广义、狭义、最狭义三个方面理解二次被害的内涵,指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的被害人二次被害,即研究刑事司法系统造成的被害人二次被害,并进一步分析了二次被害的特点、表现及消极影响,简要介绍了二次被害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 第二部分为被害人二次被害原因分析,其中包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