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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村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有效、有序的进行与村级组织的良好运作与和谐局面的产生与保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强大以及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达成。经过了几十年时间的基层选举,基层党员与人民大众融入公共事务的愿望获得了一定的满足,其在村级政治生活里面体会到了真实的民主,同时逐渐习惯于在“两委”换届环节,表述利益和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而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一个由上自下需要由基层政府部门强力开启同时促进的环节。所以,基层政府部门的行为在其间的作用排在首位。乡镇政府是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宣传和动员者、组织和推动者、贯彻和协调者和规范和引导者,从一定意义层面而言,村“两委”选举的效果怎样,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乡镇机构的管理能力与合法性程度所明确的。 永嘉县Y镇属于山区乡镇,农村经济大都以旅游和农业为主导,经济收入相对偏低,村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青壮年均到外地打工,常住人口大多是老幼妇孺,村民的家族观念较强,这些特点在现阶段大部分的中国农村中,是非常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在本文的研究中,笔者在收集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参考现存的相关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永嘉县Y镇201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为个案,通过在对选举实际运作过程的考察,发现Y镇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村干部的人员结构得到改善、选举秩序得到保障、选民的参选热情及自主性增强,但由于乡镇干部、村干部及村民的民主与法制意识的欠缺,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和监督救济机制等各方面影响,仍然面临着乡镇政府在行政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过度指导、消极指导等方面的问题。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村内的不团结和不和谐,提升了基层执政的难度,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规范乡镇政府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指导行为,一是要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选举相关配套制度,三是要完善选举法律法规和监督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