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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今,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耕地资源呈现出更为紧缺的状态,因而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已迫在眉睫。在我国,虽然形成了以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方式,但效果仍较不理想。在经济手段中,与耕地保护最为直接的当属《耕地占用税法》,因为该税种法除了将“耕地”写于法案名称,还将“保护耕地”明确规定在立法目的条款中。
《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标志着其上升至法律的高位阶,并由此开启了该税种法定化的新篇章。从《耕地占用税法》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来看,耕地占用税法旨在通过税收调节手段来实现“耕地保护”的美好愿景。至今,耕地占用税法已实施一年之余,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耕地红线仍日益逼近,耕地占用税法在耕地保护方面的调节效果不是非常理想。鉴于此,研究《耕地占用税法》如何对耕地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部分展开分析与研究:
第一部分是关于耕地占用税制度基础理论的阐述。在此将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分别为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概念、耕地占用税的征纳主体以及耕地占用税制度的理论依据。
第二部分围绕耕地占用税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进行分析。这一部分主要分析该税种法是如何与耕地保护建立关系的以及耕地保护的内涵具体包括哪些方面。首先从具有三种层次的立法目的着手,然后分析了耕地占用税法的功能定位,最后对耕地保护的内涵进行了阐释。
第三部分分析了耕地占用税法尚未充分发挥耕地保护作用的原因。本部分从三个角度分析了原因所在,包括央地两级政府耕地保护理念、耕地占用税法与其它保护耕地法律法规间的关系、耕地占用税税制的设定三个方面。本部分旨在通过原因分析,发现影响耕地占用税法保护耕地的梗阻所在。
第四部分为耕地占用税法如何最大程度上发挥耕地保护作用提供了路径选择。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对耕地的保护,也就是促进两级政府理念的协同;另一方面,需要促进耕地保护法际间的协同;再者就是完善耕地占用税的计税基础。
《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标志着其上升至法律的高位阶,并由此开启了该税种法定化的新篇章。从《耕地占用税法》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来看,耕地占用税法旨在通过税收调节手段来实现“耕地保护”的美好愿景。至今,耕地占用税法已实施一年之余,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耕地红线仍日益逼近,耕地占用税法在耕地保护方面的调节效果不是非常理想。鉴于此,研究《耕地占用税法》如何对耕地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四个部分展开分析与研究:
第一部分是关于耕地占用税制度基础理论的阐述。在此将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分别为耕地占用税的相关概念、耕地占用税的征纳主体以及耕地占用税制度的理论依据。
第二部分围绕耕地占用税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进行分析。这一部分主要分析该税种法是如何与耕地保护建立关系的以及耕地保护的内涵具体包括哪些方面。首先从具有三种层次的立法目的着手,然后分析了耕地占用税法的功能定位,最后对耕地保护的内涵进行了阐释。
第三部分分析了耕地占用税法尚未充分发挥耕地保护作用的原因。本部分从三个角度分析了原因所在,包括央地两级政府耕地保护理念、耕地占用税法与其它保护耕地法律法规间的关系、耕地占用税税制的设定三个方面。本部分旨在通过原因分析,发现影响耕地占用税法保护耕地的梗阻所在。
第四部分为耕地占用税法如何最大程度上发挥耕地保护作用提供了路径选择。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对耕地的保护,也就是促进两级政府理念的协同;另一方面,需要促进耕地保护法际间的协同;再者就是完善耕地占用税的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