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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会均等是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受到教育机会均等理念的影响,特殊儿童的教育也逐渐地开展。不论是何种残障类型、达到何种障碍程度的特殊儿童,都有接受恰当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安置是开展有效特殊教育服务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安置的形式主要有四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包括送教上门在内的其他方式。在国内,关于前三种教育安置的研究成果相当丰富,但送教上门还未引起较多学者的关注。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开展了特殊儿童送教上门特殊教育服务,如北京、上海、新疆、福建等地区,但是却鲜有关于送教上门的相关研究,已经出台“送教上门”实施条例的地区也较少。送教上门工作该如何展开,仍然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问题。在美国,与“送教上门”类似的服务称为"homebound instruction",台湾称之为“在家教育”。本研究采取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分别对美国、台湾两地区的特殊儿童在家教育进行探讨,追溯两地区在家教育的发展历程,介绍两地区在家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程序,梳理两地区对在家教育的相关研究,全面展现了两地区在家教育的发展脉络及现况。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两地区在家教育的发展现况进行比较,发现两地区在家教育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政策体系和实施流程。但是两地区的在家教育也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其根本的不同在于对在家教育的定位不同,导致两个地区在目标、教育对象、服务方式、教育内容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通过两地区对特殊儿童在家教育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发现两地区特殊儿童在家教育的实施效果均不尽如人意,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缺陷,但是对于有需要的学生来说,在家教育是保障其接受教育的一种重要的安置和服务方式。最后,本研究统整两个地区在家教育实施的有效经验,从界定送教上门性质、制定实施办法、培养师资队伍、提供家长亲职教育和相关支持、设置专业合作团队、发展远程授课、采取监督措施、加强经费配合等八个方面对我国大陆地区送教上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