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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文化交际正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而大众传媒的发展则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更近距离同世界各国各种文化交流的机会。电影,做为集艺术性与商业价值为一体的大众艺术形式,在传播信息及文化交流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作为影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影片名具有其独特的语言特色和民族文化内涵。影片名翻译已成为一门重要的研究课题。但据了解,中国大陆和香港、台湾地区目前各自独立进行英文电影片名的翻译工作,已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虽然翻译界有普遍认可的翻译标准,但由于三地区文化背景、历史沉淀和语言习惯的差异,同一部英文片名的中文译名在三地常常天差地远、各具风格。本研究将以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为框架,来研究两岸三地译名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本文以改写理论为角度,采用描述解释的研究方法,主要阐述意识形态,诗学形态以及赞助人这三个因素对三地电影片名汉译的影响,意识形态对内地片名翻译的操纵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内地对于某些敏感的翻译内容会进行规避,其次内地多采用直译法,对原文本的改写幅度相对较小。而香港地区的快餐文化和商业氛围导致该地区的翻译多采用意译法对原文进行大幅度改写,且常见为追求商业效果而产生的低俗译名。台湾地区的译名则兼具中港地区的特征,既追求夸张的效果,同时又注重保留中国传统文化特征。而诗学特征对片名翻译的操纵则体现在修辞方式,审美习惯和语言特征三个方面,具体说来有如下表现方式,同一词语在三地有不同的修辞含义,台湾倾向于使用诗句和四字结构,香港片名偏口语化且常见中英文混用的现象,台湾片名较程式化,口语化。另外,赞助商和影片制作人对两岸三地的片名翻译也有一定影响。本研究最终得出结论,翻译活动并不是既定的一对一的语码转换,而是要受到目的语意识形态,诗学形态和赞助人三个要素的影响和制约,同一电影片名在两岸三地有不同翻译版本是因为三地的意识形态诗学形态和赞助人三个因素方面的不同,而三地的不同译本正是译者根据这三个因素方面的差别对原文进行的改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片名翻译的信息价值,商业价值,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