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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发展史上,实用主义作为一个哲学流派,其思想内涵和意蕴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得到了不同的解释,基于不同的立场和语境,他们给出了风格迥异的关于“什么是实用主义”这一问题的答案。实用主义在皮尔士、杜威、詹姆士的古典实用主义时期就已经开始在核心概念和伦理观点上出现了分歧,并在高速发展了二十年左右之后,因受到来自欧洲的逻辑证实主义、日常语言学派为代表的分析哲学的影响而步入了衰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奎因、普特南、戴维森等人为代表的一些哲学家不同于古典实用主义的“保守”,肇始了实用主义的“新”转向,并由此进入了新实用主义时期。新实用主义是古典实用主义与欧洲大陆的后现代哲学、分析哲学相结合的产物,并在不断地进行伦理改造后,被赋予了新的维度和样态。当代美国哲学家N.雷切尔感叹到,“对于实用主义而言,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解释”;而罗蒂也认为,“‘实用主义’是一个模糊、歧义且用得过度的词”。于是,从谱系学角度,厘清实用主义的思想延续和内在逻辑就成了当务之急。在《两种实用主义:从皮尔士到罗蒂》中,莫恩斯将实用主义一分为二:一种是来源于皮尔士实在论风格的实用主义;另一种是从杜威传至罗蒂及其他人的“不体面的”实用主义。莫恩斯为何会将实用主义一分为二?他这种区分的内在导向是什么?又对之后的实用主义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莫恩斯认为虽然詹姆士将实用主义发扬光大,但在继承了皮尔士“实用主义准则”的同时却弱化了其实在论风格和立场。与皮尔士不同的是,詹姆士更强调“具体真理”和其可错性,而失去了对“绝对真理”的细致考量——这也是与皮尔士所强调的实在之物的客观性相关联的,并因此分歧于皮尔士。杜威同詹姆士在某些方面是一致的:他们都否认“实在”的普遍和“绝对”存在。杜威肯定了实践与行为之于知识对象的意义,认为经验是通过与环境的互相作用而不断成长的。到了席勒那里,这种分歧与偏差更加明显,他直接把真理与证实等同,更强调了真理的可塑性和易变性,从而否认了传统的真理符合论。20世纪30年代,随着分析哲学的盛行,古典实用主义逐渐衰落,通过对分析哲学与实用主义的调和,刘易斯以“先验”概念为标识,提出了“概念论的实用主义”,并作为实用主义从“古典”到“新”的过程中的代表性成果,被誉为“最后的古典实用主义者”。20世纪80年代,以罗蒂为代表的“新”实用主义与古典实用主义乃至传统哲学都不尽相同,他高举反实在论大旗,从否认本质的存在出发进一步否认实在的存在,也因此在与“古典实用主义”的背离之路上越走越远。由此可见“新”实用主义已经与“古典实用主义”背离甚远。在详细考察了实用主义的诞生、发展及其思想实质之后,莫恩斯认为,实用主义的真正意蕴应归于“皮尔士”,其突出特征就是“实在论”立场,并因此对后来的“反实在论”或“唯名论”风格表达了不满。这一结论,显然带有极强的“皮尔士情结”,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起到了对实用主义谱系的澄清和归约作用,但毫无疑问也因为与当代哲学发展相左,而有“矫枉过正之嫌”。但无论如何,莫恩斯从谱系学角度对实用主义演进逻辑的梳理,都是对实用主义谱系困境的解决尝试,并作为一种样本和素材,为百年实用主义的整体谱系重构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