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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专门针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下的困难人员,按照法定的标准实行差额甚者全额补助的一种安排制度。作为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节点,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健全为统筹协调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均等公共服务化的必然作用上起到了积极意义,也体现了对每个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保障。在当前初步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的时代大背景下,如何及时发现农村低保制度在实施推进实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低保对象目标定位上的种种问题,并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则是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让农村低保制度运行的顺利贴切,真正站在困难老百姓的角度去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真正发挥制度本身的救助保障功能。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的阶段,我国在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和实施“应保尽保”的工作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低保制度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低保对象目标定位上的问题,例如民主评议环节存在不公正现象;家庭户籍人员剖析认定上及家庭人均收入及子女赡养费用核准问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项目技术及建设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探讨与反思。 本文从Q县的实际县情着手,以现实中出现的实际争议性问题为导向,真实案例为基础,融合服务型政府等理论基础,详细阐述Q县农村低保制度中目标定位的政策实践,逐步反映现实工作中出现的低保目标定位偏差的表现。从“收入型”低保政策因素、政府核定机制、平台漏洞因素、政府形象、服务理念缺失的因素、基层执行力与考核力度挂钩不够的因素分析了形成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做法推得针对性地解决的建议和对策的优化,通过合理界定政策对象、强化低保对象经济状态核对工作、优化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公示和公开制度等手段,从操作层面出发有效地克服低保对象瞄准偏差等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真正发挥低保制度的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