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孔子的诗学理论中,“兴、观、群、怨”说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孔子对于《诗》的社会、文化价值的全面概括,是对《诗》的情感以及政治属性的精辟揭示,是先秦《诗》学的经典理论之一。“诗可以群”是“兴、观、群、怨”说的有机组成部分,着重指出《诗》以其广泛的社会应用,成为社交场合促进群体关系形成的重要条件,这是对于《诗》与社会尤其是群体关系的最简练的概括。本论文主要以历史考察和理论辨析为主要研究方法,深入考察孔子与锺嵘的“诗可以群”理论的产生背景,同时对二者之间的内涵差异进行细致辨析,试图揭示从上古到中古时期诗歌与群体建构之间的文化、政治以及文学关系。具体地说,就是以孔子的“诗可以群”理论为起点,梳理其自先秦到魏晋时期的意义转换,并以魏晋特有的文人群体与创作的关系为基础,提炼出反向的“群可以诗”的概念,最终形成以诗群互动现象为观察角度和逻辑线索的学术研究思路,借以考察从上古《诗》的应用到中古诗的创作的演变历程,挖掘《诗》与诗的政治、文化以及交际功能,并分析诗的生成和演变规律,探讨诗体的衍生定型和诗风趋同变异。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诗可以群”的文化内涵,指出“诗可以群”理论既渊源于周代的礼乐文化,也融汇了孔子的礼乐思想和文艺思想,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无论是《诗》的文化内涵还是《诗》的社会功能,都浸透了礼乐文化的因素,是周代最有代表性的文化现象之一。“诗可以群”所依托的社会环境,也深刻地反映了礼乐文化的特质,它以春秋时代的宗庙祭祀、朝廷燕飨以及赋诗引诗活动为背景,展示了《诗》在群体交流和群体构建上的重要作用,是对《诗》的文化属性和社会价值的全面而深刻的揭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后代诗教说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先导作用。第二章为“诗可以群”的政治倾向,指出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和文化背景下,儒学以及五经成为治国理政的准则和规范,成为士大夫的赖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基石。因此《诗经》就由文化经典拓展为政治理想,对其内涵的阐释和社会功能的应用越发趋于政治化。汉儒以美刺为《诗》的思想倾向,以诗教和诗谏为其参政议政的理论武器,试图形成君民一体的社会关系,是“诗可以群”的理想和实践在政治领域的深化和发展。第三章为“诗可以群”的意义新变,指出魏晋以后,诗歌逐渐挣脱了《诗》的藩篱,恢复了其原初的表情达意的功能,并以其文雅的形式和简练的语言,成为文人特有的表达方式和交际方式。文人之间,诗酒唱和,互相赠答,实现了情感沟通和社会交际使命,是中古文人社会群体生活的重要内容,也对文人群体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锺嵘所说的“诗可以群”,就以其崭新的内涵成为中古文人开展文学活动、构建新型群体关系的理论总结。第四章为“诗可以群”的逆向形态,指出在诗群关系中,还存在着与“诗可以群”密切相关,并呈现出逆向作用形态的是“群可以诗”。“群可以诗”,更侧重从创作的角度揭示群体与诗歌的关系,它表明诗并非纯粹的个体情绪反映,而是具有社会性的群体性的文化和文学活动。群体的关系以及群体活动的场合,对诗歌的主题、内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群体性的诗歌创作,对于诗歌文体的进化与定型,以及诗歌艺术水准的提升,也具有积极意义。本论文的创新点在于揭示孔子与锺嵘的“诗可以群”理论生成的历史语境及其诗学内涵,同时梳理从孔子到锺嵘“诗可以群”理论的承传演变,并揭示汉代“诗可以群”的政治现象,最后提出“诗可以群”还存在着逆向的“群可以诗”,从而为诗群互动现象的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