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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制度都是提高我国劳动者素质,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手段。虽然从属于劳动就业和职业教育两个不同的系统,但两者的协调关系对于各自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转都有着重要意义。
两者关系从属于劳动就业与职业教育的关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这种关系是由职业教育的本质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劳动力市场良性运转的客观要求。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的教育,因此职业教育制度要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本文从两者体制关系发展的角度出发,认为两者关系始于1985年“先培训,后就业”制度的提出。经历了开始、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关系由“互相保护”到“相衔接”,逐渐向纵深发展。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诸多原因,两者关系还存在很多问题:对应关系不明,互认机制不畅,协调组织缺失,以及由于各自发展不完善导致的相互支撑不够等等。笔者认为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逐步地建立起两者的对应关系,搭建起两者互认的桥梁,建立协调组织,完善两者自身的发展以协调两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