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股东协议是指以公司内部职权的划分、公司治理方式、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公司的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虽然,不同学者对其定义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也都认同公司治理为其实质内容。本文从公司治理层面探讨股东协议的定义、分类、性质、兴起,并分别从理论、域外制度供给、司法三个方面探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的构建。第一部分明确本文探讨的是公司治理语境下的股东协议。这里的公司治理采取广义的概念,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股东协议是指以公司内部职权的划分、公司治理方式、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公司的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虽然,不同学者对其定义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也都认同公司治理为其实质内容。本文从公司治理层面探讨股东协议的定义、分类、性质、兴起,并分别从理论、域外制度供给、司法三个方面探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的构建。第一部分明确本文探讨的是公司治理语境下的股东协议。这里的公司治理采取广义的概念,不仅是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像是通过改变股东权利义务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比如表决权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也被囊括其中。此外,第一部分还简要介绍股东协议在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并对其在理论研究、立法制度、司法实践领域做出展望。第二部分重点分析我国股东协议制度的理论背景,从不同学说到股东协议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实意义,再通过论述章程治理的不足、股东协议相比章程更追求伦理上的效率,点明了研究股东协议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治理中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对我国股东协议制度供给公司治理的现状进行了思考。介绍我国股东协议制度在立法方面的冷淡现状,并结合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的相关法律,论证股东协议制度立法体系化在中国的不可行,以及少量立法比如授权性条款引导作用的意义。第四部分讨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的路径。首先指出,依据中国相关的法律环境,司法实践存在很多治理层面的困扰,应提高对股东协议在司法上的重视程度;接着分析司法领域中,现有司法路径的利弊,明确将股东协议与章程、决议等组织规定效力融合对待的重要性以及股东协议可以背离公司程式的必然性;最后,总结完整的司法效力的判定应该从合同法以及组织法双重角度出发,考虑合同中对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遵守,组织法中怎么应对股东协议与章程、决议冲突等问题,最后点出救济措施中继续履行在股东协议违约中的特殊地位。
其他文献
虚假认罪案件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本就屡见不鲜,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出台与实施使案件办理更趋快速,出于对公正价值的守护,应当更加注重对于虚假认罪认罚的防范与规制。本文立足于虚假认罪认罚的基础理论,对于虚假认罪认罚在我国的司法现状展开分析,并剖析其成因,进而探索防范虚假认罪认罚案件的实践路径。第一部分是虚假认罪认罚概述。首先针对虚假认罪认罚概念界定的理论分歧,分析了三种学术界典型观点。其次本文从实质审
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实践活动和阶级斗争活动的产物,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其直接的思想源流是空想社会主义思想,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又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的人文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想有着密切的思想传承关系。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就有了浓厚的人文关怀,这个时期里,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有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印记,更多的是哲学
预算关涉人民福祉与社会公共利益,预算权力监督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街道承担着大量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已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前沿阵地。同时,街道经济日渐繁荣,统筹财力的能力不断增强,资金运作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社会上不断出现街道预算亟需监督的呼声。面对这一新困境,部分地方人大进行了街道预算监督工作的探索。在街道辖区内,由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街道人大
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关乎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引领、关乎社会政权的稳定以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兴衰成败。21世纪以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全球化等形势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导权产生冲击,同时国内正处于社会变革的转型期,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巩固和发展面临着着新的挑战和任务。本研究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置于21世纪以来的历史背景下进行考察,
股东加重责任制度起源于美国金融机构监管实践活动中。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金融危机造成美国存款机构大量破产,导致了联邦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因此,为了避免清算陷入财务危机的存款机构,保护存款保险基金免于损失,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向不能清偿债务的子公司注入资金或者向存款保险基金或者赔偿因子公司经营失败给公共债权人(例如存款人)所造成的损失。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动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来救助那些陷
诈害诉讼的受害人属于案外第三人,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该第三人无法参与诉讼进行事中救济,因为其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既没有实体法上的独立请求权也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不属于我国诉讼法上规定的具有诉讼参加资格的有独三或无独三。诈害诉讼第三人受到本诉诉讼结果损害的,只能在诉讼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或在执行程序中启动再审,亦或是直接另行起诉,这些事后救济途径均具有滞后性,也不符合诉讼经济的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世界多极化不断演变、文化多样化飞速发展、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地球村的形成使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世界各国日益成为利益相关,命运与共,不可分离的集合体。虽然和平与发展作为当今鲜明的时代主题,但我们仍然面临着许多共同的挑战,需要解决的世界性难题和全球性挑战也越来越突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直面世界现实性问题,回应当今一系列严峻的现实难题,应对一系列传统安全问题和非传统安
近年来,在法官裁判逻辑与当事人诉讼策略之间一直存在着微妙的分歧,该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司法权威、社会和谐,学界一直未对此分歧提供有效的分析及解决对策。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农村土地诉讼中法官裁判逻辑与当事人诉讼策略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进行研究。理性分析在农村土地诉讼裁判中法官裁判逻辑与当事人诉讼逻辑的现状,归结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在实践中的不足,探索法官裁判与当事人诉讼策略的平衡策略,推动法治社会在
刑诉法修订规定了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下调至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年龄差距的扩大,不仅使得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范围进一步扩大,也进一步加剧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复杂程度。在此基础上,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内涵具有现实必要性,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措施完善,成为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除
自从香港回归以来,香港双语判决书一直是诸多学者研究的对象,但是,少有学者从翻译角度对香港的中文判决书英译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基于目的论,试图总结归纳香港译者在判决书英译所采取的翻译方法。本文试图解决以下两个问题:(1)在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香港译者在翻译判决书时会采取哪些翻译方法?(2)对于翻译不当的情况,具有哪些改善方法。本文通过定性研究以及举例发现,香港译者较大程度地遵守了目的论的三原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