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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首次把“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写入报告,强调通过现代化的绿色产业体系实现国民经济的绿色化。绿色经济不仅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经济模式变革。 绿色经济已在中国县域发展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实践探索,正在成为县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出路的重要选择。也是县域突出地方特色优势、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导向,也逐渐成为河南一部分贫困山区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发展。于此同时,绿色经济发展也对县域政府职能的发挥提出了新要求。 政府的职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迁,适应新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绿色经济发展。本文以政府职能理论作为主要理论研究工具,来分析在新的经济模式下,政府职能的定位发生了哪些变化,还存在哪些不足需要完善。以绿色经济发展理念和政府职能理论国内外研究的部分文献为基础,了解县域政府职能的内容及主要特征,比较绿色经济发展前后县域政府职能的转变,以此得出分析结果,期望研借鉴。由于豫西山区县域经济发究结果能对周边县域发展提供展方向较为相似,基本经济情况也相近,特选择其中某一县域作为例子,具体来分析研究。 通过分析L县绿色经济发展的轨迹,不难发现,在经济新常态下,县域政府职能已经开始调整,但仍存在制度供给和政策保障不足,绿色消费市场监管不到位、环保执法力度“过小”等问题。绿色经济发展要求县域政府在公共服务质量上仍需强化,并加大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的力度,加强环境保护的执法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为人民生活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美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