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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我国已经深深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当中。当前,我国货物贸易已经处于世界第一大国的地位,在贸易总量和贸易竞争力上均处位居世界前列;与之相比,金融服务贸易处于发展水平较低、起步晚、规模小、国际占有率低的弱势地位。货物贸易与金融服务贸易均属于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方面,二者的协调发展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因此,探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互动发展的路径,找出阻碍二者协调发展的障碍所在,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货物贸易的发展可以为金融服务贸易提供需求支撑、产业基础和政策便利;金融服务贸易可以为货物贸易提供便利化服务、减轻贸易成本。以货物贸易支撑金融服务贸易,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转型升级,是本文的基本研究目的和研究思路。文章将在界定金融服务贸易概念(包含商业存在型和跨境支付型)的基础上,以引致需求理论、生产区段和服务链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为基础,探讨金融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互相影响的理论机制。运用现代计量分析方法,从结构和总量上分别检验二者在长期和短期的互动关系。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工业制成品贸易、一般贸易与金融服务贸易互动关系显著,但总体上看货物贸易发展结构不合理,附加值低的特点造成其对金融服务贸易拉动力不足:二是跨境支付型金融服务进口、商业存在型金融服务贸易显著促进货物贸易发展,能够有效为货物贸易发展提供便利化服务;三是跨境支付型金融服务出口规模小、产品竞争力弱使得其对货物贸易发展的影响不明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货物贸易发展。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我国应抓住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一路一带战略的战略机遇,提高改革开放水平,通过以下措施实现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调发展:深入进行制造业供给侧改革,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货物贸易转型升级;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多市场主体共同提高金融服务竞争力,夯实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提高金融体系的开放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减轻金融抑制的负面效果。